粵市監辦函〔2020〕831號
省衛生健康委:
現就對高永文等委員提出的關于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醫療資源跨境流動的提案,提出如下會辦意見:
2019年2月,黨中央、國務院正式公開發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大灣區建設從謀劃準備進入了全面實施階段。我局和省藥監局高度重視,加強溝通協調,積極爭取粵港澳大灣區創新藥品醫療器械政策。
一是積極調研灣區藥械監管創新發展需求。省政府領導親赴北京與國家藥監局就藥械相關政策會談,國家藥監局領導多次親赴廣東專題調研對接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工作。
二是擬定《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創新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工作方案》。省藥監局匯總梳理支持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創新藥品醫療器械監管的政策措施,得到省政府的肯定。
三是積極與港澳相關部門溝通對接。省藥監局負責同志帶隊赴香港、澳門和珠海橫琴,對接香港、澳門藥品監管部門,走訪高校,藥品生產企業、流通企業及醫療機構等單位,召開座談會,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對接有關溝通機制。對整合灣區內資源,打造區域性的醫療機構制劑中心,進行了深入的探討和研究。
下一步,我局和省藥監局將依照監管職責,在廣東省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積極落實相關方案部署,為港澳醫生境內執業以及大灣區居民跨境用藥用械進一步提供便利。
專此函達。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日
(聯系人:吳波林,聯系電話:020-3788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