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注函〔2021〕325號
省衛生健康委:
廖伊曼委員提出的《關于合力推動0-3歲嬰幼兒托育事業規范完善發展的提案》(第20210624號)提案收悉。經認真研究,我單位會辦意見如下:
3歲以下嬰幼兒托育、照護服務是生命全周期服務管理的重要內容,事關嬰幼兒健康成長,事關千家萬戶。針對廖伊曼委員提出的“建立健全嬰幼兒托育機構登記備案制度、信息公示制度”等建議,市場監管部門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斷優化完善登記管理制度,激發市場活力,推動嬰幼兒托育事業發展。
一是落實“先照后證”改革。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等四部門《關于印發托育機構登記和備案辦法(試行)的通知》(國衛辦人口發〔2019〕25號)等相關規定,營利性嬰幼兒托育服務機構經市場監管部門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后應及時向所在地的縣級衛生健康部門辦理備案。二是規范登記經營范圍。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提升信息化水平統一規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工作的通知》(市監注〔2020〕85號),全省于2020年9月1日起實施經營范圍規范表述,使用全國統一的經營范圍規范表述目錄。對從事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活動,規范登記為“托育服務”,可從事面向3歲以下尤其是2—3歲幼兒實施保育為主、教養融合的幼兒照護的全日制、半日制、計時制托兒托育服務。三是持續壓縮企業開辦時間、環節和成本。上線“廣東省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平臺”,全省實現企業開辦“一個環節、一表填報、一網通辦”,實現包括營利性嬰幼兒托育服務機構在內的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3個工作日內。四是實現信息共享。我省各類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數據信息已按省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規定,全部歸集至省政務大數據中心,并對各政務服務部門實行無條件共享。
專此函達。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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