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知〔2025〕9號
為完善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機制,提升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效率,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糾紛行政裁決和調解辦法》《廣東省知識產權保護條例》有關規定,廣東省知識產權局委托廣東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在廣東省行政區域范圍內開展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現公告如下。
廣東省知識產權局委托廣東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以廣東省知識產權局名義,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專利侵權糾紛案件行使受理、立案、勘驗檢查、審理、調解、作出行政裁決等職權。委托期限自2025年3月25日至2028年3月24日止。
以上事項如有調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廣東省知識產權局
2025年4月30日